Thursday, August 28, 2008

无论是生是死,总是主的人!

上个星期趁着假期回家两天,有机会看了一部电影。或许是因为配合华人的中元节,电视台也播放了一些怪异性质的电影,“The Exorcism of Rose Emily“。这电影是根据天主教的一个真实个案改编的,讲述Emily被6个邪灵附身,而一位神父为她驱魔。随后,她死亡了,而神父则被控告。整部电影是藉着法庭的审讯情节而倒述这故事的。这部电影,至少给了我两方面的反思。

第一,那位神父被控告因游说Emily不要吃药,而导致她死亡。当然,对控方而言,把这死亡归咎于邪灵是匪夷所思的。从电影的情节来看,Emily的表现是超乎平常的,她发作时,异常有力,能同时说出不同的声音,也能说拉丁文(当然,控方律师指出她曾经学过这语言)。她的确是被鬼附身。这让我有什么反思呢?若面对这种情况,不需要太快假设对方就是被邪灵附身的。我们必须要考虑其他的因素,如压力、心理问题、忧郁、精神病等等。同时,也需要寻求其他的专业人士如医生、辅导员等的协助。当然,Emily的情况是已经确定是被邪灵附身的,而神父为她驱魔时,也邀请一位医生在场,这都是应该的。对我而言,这一切都需要分辨,而最好还是先从医学、自然的角度来探讨,却永远也提醒自己,灵界是真实的,灵界的介入必定是其中一个可能性。

第二,原来,Emily曾经见过玛利亚,而她拥有两个选择:立刻被接走(也就是死亡,这我有些忘记了),或是活下去,且继续面对邪灵的攻击,以便让世人知道,邪灵是存在的。知道邪灵是存在的不是最终极的目的,而是要藉着这样,让人知道上帝是存在的(西方的背景,深受理性主义影响,不再相信灵界的存在,包括上帝)!她选择了后者,结果是被邪灵折磨至死。同时,因为在法庭上,她的这个见证被读出来,叫许多人感动。这给我的反思是,黑暗的势力是的确存在的,忽略牠,是致命的错误!在这电影里头,极其讽刺的批判了控方律师,一个自称常常读圣经,相信上帝存在的人,却是不相信魔鬼或灵界的力量,十分矛盾。

面对邪灵,我认同 C. S. Lewis 的看法:说得太多,或说得太少,都中计了!说得太多,这是在魔鬼脸上贴金,完全没有必要;说得太少,甚至漠视牠的存在,这忽略了圣经明显的教导,也不正视属灵争战的真实。有些基督徒,非常害怕魔鬼的权势,甚至时常疑神疑鬼,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圣经说,无论是生是死,我们总是主的人(我忘记了这段经文的出处,欢迎提醒),圣经又说,无论是死、是活......都不能使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罗8:39),魔鬼最极端的手段,大概是叫我们死吧,但是,如果连死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如果连死,我们都还是主的人,我们还怕什么呢?

感谢上帝,祂藉着耶稣,击败那掌死权的魔鬼,“释放了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作奴隶的人!”(来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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