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8, 2009

转载:“袋鼠法院”--纳吉的出路?

本文转载自黄洁媚,《独立新闻在线

关于纳吉的“一般问题”,很多评论人都说过了:他的全部“政治学问”只来自于马哈迪的经典,根本不值得一提。纳吉的可笑,倒不在于他专“拾马”牙慧,而是毫无自知之明的程度,竟然到了如此妄为的地步。纳吉现身强调国阵从不曾害怕面对选举,又把解散霹雳州议会的责任推给霹雳州苏丹。

在美国,特别军事法庭俗称“袋鼠法院”,泛指非法或不按法律程序而成立的非正规法院,漠视美国公民享有的宪赋权利,如人身保护令及选择律师的权利等。对于政治诉讼案件,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让人失望,但仍然可看到许多悬崖勒马的定案;只是,论整个司法体制而言,其判决权力始终捆绑于种种恶法和部长的操纵权里,所以政治案的判决,都令其失去存在意义。

尤可笑者,那群呼吁公民遵纪守法的国阵领袖,特别是新任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应当一尝被扣押的滋味。那个败絮其中的“一个马来西亚”(1Malaysia)政治理念,只会心焦力碎让法律以单向方式管束人民。从“黄潮”到“黑潮”,我们自始至终都看到草管人命,人民都是被动的镇压对象。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种方式导致我们错误的联想到:被执法者扣押,才算是参与社会的开学礼。(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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