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0, 2010

转载:到底《星洲日报》有没有能量承担基督教教义的包袱?

以下文章转载自余德林博士之面子书,针对日前《是谁,制造了耶稣?》一文提出质疑。
-------------------------------------------------------

个人和所指导的城市与文化研究中心十分赞成由大马基督徒社会守望透过面子书,勇于对于《星洲日报》最近假第三手的转载行为提出抗议,即对该报刊于2010年10月18 日(星期一)副刊焦點版刊载了特稿《是誰,製造了耶穌?》(报导所依据的资料来源:《製造耶穌》作者巴特葉爾曼問答摘錄)的动作,深不以为然 。

以下我要以一个研究经学的学者身份表明为何《星洲日报》主编和摘录者的做法,在一个多元却又敏感的社会是欠妥当的:

1. 到底《星洲日报》登载该文的动机是什么?刻意模糊民粹和文明之间的分野和界限吗?意图在读者之间引起争端,以达到炒作的目的?无论其刊载动机和目的如何,《星洲日报》有必要分辨搞民粹和扮演文明的推手, 二者差别甚大,后果是不同的。民粹不能说服有识之士, 民粹只能哗众取宠,只能带来短暂的快感, 随后便引来不满。

2. 把《星洲日报》上述刊载动作放在多元种族的语境,个人认为基督徒有权利同时质疑该报编辑的做法是欠缺敏感度的,社会思考阅历不足。难道说《星洲日报》已经成为一份完全可以忽视“(不)可能的条件” (the conditions of [im]possibility) 的报纸?它有绝对的方便和任意刊载任何煽动宗教情感的文章的条件,而没有必要自我约束?平心而论,该报社有权利转载他人讨论基督教教义的文章(但基于什么理论基础和观点?自己不具备撰写的能量?自己无法承载沉重的教义上的文责而必须假他人之手?)或具争议性的作品,企图加以炒作。但以假借之名,而实际上行挑战弱小群体严肃对待的教义(无论这些教义在基督教内部构不构成争议),在不同读者当中制造富含偏差的观感,这是玩火的行为!毕竟,《星洲日报》并不是教会刊物,《星洲日报》也有没有清楚注明在在转载该文之后打算让基督教学者来回应所转载的摘录。因此, 个人认为该报社是草率转刊,而不以严谨的态度来处理和本国教会或其它信仰群体有密切关系的议题。欠缺基督教基本知识的研究却勇于刊载转了手 / 第三手的谬论,这是不智的动作。

3. 说上述翻译、转载的作品不入流是一件事,说《星洲日报》不曾留意在别国其它报刊、杂志有人已经回应了该错谬的观点,这是另一件事情。为什么《星洲日报》在众多回应已经见于它报它杂志后, 仍旧执意要刊载这篇文章呢?个人要对该报社提出一个肯定, 一个问号:肯定, 因为该议题有炒作的新闻果效, 而《星洲》不介意翻炒、更不在意早先的这些读者的反弹!问号,因为从所刊登出来的文张研判,该报社没有专司基督教研究的智囊库或者专属单位对该文进行最起码的批判性解读,所以便随意沿袭传讹,讹传代替了编辑应该预先做好基本的研判,更讹传了那些对基督教具有强烈成见的解读、 偏差和个人偏见!因此,《星洲》编者的唯一贡献就是独乐于扮演袒露乖谬之说的角色、为谬论提举裙角。但到底基于什么判断提举裙角?凭借自己对基督教的无知和冒犯!

4. 基于以上考量,我要和其他华文读者一同向《星洲日报》提出抗议,认为该报既然选择在公共论域范围转载在论证上、论述上错误百出的文章,它同样也有责任至少让其他基督教学者直接在同一报章以中文回应该说( 至于其它语言的回应,不必《星洲》操心!),以示公平。

5. 我还要抗议所转载文章摘要,对于我善意的朋友们 (其他宗教背景的朋友) 有严重的误导,不仅暴露了报导专业知识上的贫困,允让误导继续发生,让无辜接受不必要的误会,制造不必要的意见冲突,这是不道德、不伦理的动作。对哗众取宠的作品表示浓郁兴趣,假他人之手炒作,这是不值得鼓励的行为。

6. 作为一个读者,我是不是也有权利该建议《星洲日报》秉持一致一贯的“开明”原则,在它公开的言论园地继续刊登狂妄地讨论其它宗教核心信仰、但却是荒腔走板的文章呢?不! 因为这是缺乏伦理高度的做法,根本不值得鼓吹和效法。

7. 作为忠实报导的传播器具,《星洲日报》有责任提升读者善待和自己不同的、其他文明文化之知识的能量和水平,弥合误会,尤其对提升不同宗教背景的读者对其它不同的宗教有基础性的常识,积极扮演好向社会真实报导责的任,而不是在自己陌生的领域冒充专业,为假性观点辩护而躲藏在后不敢现身。努力促进理解(包括好好理解基督教和其它宗教的要义、精髓),克服无知,才是祥和社会的基本条件。任意报导谬误是会带来彼此的纷争!

看来,《星洲日报》在本月18 日的转载动作,是叫人十分失望的。故抗议是有必要的。 (余德林, PhD)

注:相关文章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