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1, 2010

转载:张达民对冯象之回应

以下是张达民对冯象之回应,精简有力。


我是张达民,就冯象先生对我的谴责有些回应:

冯先生指控我评论他所译注的《新约》是“刻意隐瞒事实,误导读者”,不知有何證据。事实摆在眼前,冯先生这本译注的确是对《耶路撒冷圣经》(NJB)只字不提,却又的确是多处借用其中资料。如果我有隐瞒什麽,那只是因为《时代论坛》篇幅所限,以致未能更详细全面地给读者胪列冯先生借用NJB的众多个案,只能略略举几个较为明显的例子。标明资料来源,主要是学术规範与伦理,并学者良心的问题,是非自有公论。其实冯先生作个简单声明,坦承资料引述做得不妥善,我也自会息事宁人,不会穷追猛打。但如果冯先生希望藉助法律来打压我的学术评论,恐怕只会欲盖弥彰,徒落人笑柄。兹简单回应冯先生的5点:

1)我不清楚中国大陆的学术规範。就西方学统而论,既然《新约》书目里列举了约60项的参考资料,却完全没有提及借用量被这些资料更多的NJB,断不能以曾在别处列出这部书的法语版为理由就交代了。相信没有任何主流学术出版机构会接受冯先生这个解释。况且在《摩西五经》前言,冯先生也只是很笼统的在“拙译所据原文”那一段提到参考法语圣城本和其他译本,并没有清楚表示插注是多处借用(翻译)了它的註释,给人的印象只是冯先生的圣经译文有参考该译本。附录也是一样的笼统。《智慧书》前言和附录皆没有提及圣城本/NJB。我看过冯先生不少文章,从来没有看到标明翻译借用NJB的事例。冯先生最多只是在“上帝什麽性别”一文里提及法语圣城本的经文註释,来反驳学者对“文本片断假说”的质疑,却没有清楚表示对该译本註释的翻译借用。再者,冯先生从来没有提及、却有借用的英语版NJB在译文和註释也与法语圣城本不尽相同。

2)西方学界圣经译本通常不列参考书目,部份是因为学者大都是从原文翻译,而原文很大程度上是属於公共领域的。所以最重要的是指出原文版本。而且译者几乎在每一节经文都会参考很多字词分析、文法书、註释书和其他译本,而各译本所参考的资料也有极多重叠。篇幅所限,不能胪列这些众多的资料,是学界都明白的。但註释本的脚註资料整理和文字表达,就如註释书一样,不属公共领域而是比较“独家”的,在标明资料来源方面就有更高的要求,例如NJB就在前言声明它是采用了1973年法语版的资料,并有增改。假如新牛津注释本像冯先生这样借用NJB的整理和文字表达,相信在西方学界以至NJB的出版商都是无法接受的。无论如何,既然《新约》书目里列举了一般性(如《牛津圣经指南》)以至学术性(如《铁锚圣经大词典》)的参考书,为何又略去借用量比例相当高的NJB呢?冯先生标榜学术,我以学术角度评论,当然有理由质疑冯先生引用资料的透明度。

3)我不知冯先生看了多少书,当然无从确定NJB是否所参考资料的“极小部份”。但从出版了作品的角度来看,恐怕没有什麽学者会同意“极小”这个形容。就《新约》里一些很简短插注而论,当然很难證明有否借用NJB。但一些较长的插注则很明显,例如在马太福音9:14的插注:“施洗约翰的门徒希望加速末日审判的降临,和法利赛宗派一样强调禁食,次数超过律法规定”,比较NJB同章节脚註g:(John the Baptist. Like the Pharisees, John’s disciples used to observe fasts not prescribed by the Law in the hope that their devotion would hasten the coming of the Day of the Lord)【法语版用字则没有那麽接近】。我还可以举很多这类的例子。我不知道有什麽学界惯例可以容许这样翻译性的借用而在整部译注不作任何声明。

4)正如上述,註释的资料整理和文字表达并不属於公共领域。再者,对学者而言,学术规範和伦理也比版权法有更高的要求。

5)我绝无禁止冯先生参考借鉴前人的译法。我在文章里也说自己对冯先生的佳译“常存欣赏借鉴之心”,妄加罪名的恐怕是冯先生自己。既然译的是同一本圣经,各译本自然不免有互相参考和雷同之处。我的文章针对的主要是《新约》插注对NJB脚註翻译性的借用。至於圣经译文方面,我提出的质疑,主要是针对冯先生的《新约》既然声称是译自NA27,又为何有些反映NJB特色,却不可能是从NA27翻译(甚至不是根据法语圣城本)的译文?冯先生标榜学术,那麽我以学术角度回应,探讨《新约》译文根据原文的程度,该是合情合理吧?不应与一般性的参考其他译本或学术自由混为一谈。

2 comments:

honesty said...

張達民另外簡單清楚介紹了NJB與法語版的關係: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62188&Pid=6&Version=0&Cid=150&Charset=big5_hkscs#)
英語版NJB與法語版的關係:

在登載馮象先生譴責筆者的網站(http://www.ideobook.com/1052/a-statement-by-fengxiang/),有讀者提及《耶路撒冷聖經》英語版和法語版的關係,我在該處作了一些補充。現轉載如下:

讀者可能不大清楚英文版NJB與法語聖城本的關係。馮象先生說「NJB是聖城本之英譯,腳注全部譯自聖城本」,這肯定是錯誤的。容我略略解釋:
1)1966年英文版Jerusalem Bible(JB)的譯文主要是根據1956年版法語聖城本(即第一版),間中有參考原文;腳註和導論則完全譯自法語版。
2)1985年英文版New Jerusalem Bible(NJB)則不是翻譯自法語版,而主要是從原文翻譯,但也受1973年(第二版)法語聖城本影響。腳註和導論則主要源自1973年法語版,但也按較近期的學術發展作出增補和修改,在新約部份尤甚。所以兩者是相似卻不相同。
3)馮先生說他所參考的是1998年的法語聖城本(即第三版)。但既然這是比NJB更新的修訂版,NJB自然絕無可能如馮先生所說的是這法語聖城本的翻譯。事實上,在聖經譯文方面,1998年法語版和NJB是比較獨立的。在腳註方面,兩者都在某程度上是1973年法語版的修訂,但因為參與修訂的學者不同,自然在一些腳註有歧異。因為法語版比較近期,在學術方面是佔了些優勢。我在文章裡就指出了馮先生有些誤譯的地方是與NJB相同,但1998年法語版則是對的。
4)就我目前有限的觀察,每當NJB與1998年法語版有顯著不同之處,馮先生都是靠NJB那邊的,暫時還未見到一個例外。
5)馮先生誤以為NJB全部譯自法語聖城本,因而以為可以用他在數年前出版的《摩西五經》有提及法語聖城本為理由,來為自己開脫為何最近譯注的《新約》對NJB隻字不提。這使人更加懷疑馮先生對譯本的知識和學術透明度。我相信馮先生若繼續企圖自圓其說,只會欲蓋彌彰。

Perng Shyang Teng said...

谢谢Honesty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