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7, 2010

转载:你以为耶稣会怎么说?

好友水方兄对《约翰福音》第8章(行淫时被捉奸的妇人被带到耶稣面前的事件),有精彩的诠释,值得推荐!


《约翰福音》在第八章记载了一个小插曲。当耶稣在教圣殿里教导众人时,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带了一个行淫时被抓的妇人来,挑战耶稣对摩西律法的忠诚。他们要听耶稣怎么说。这个挑战显然是要陷耶稣于两难之间,耶稣不能说可用石头打死她,因为在罗马统治下的犹太人虽有履行宗教义务的自由,却没有处死人的执法权。若耶稣不说依摩西律法用石头打死她,他们就可以指责耶稣是言不由衷的假先知。

约翰福音的叙述者接下来的叙述,让人有许多猜测的空间。“耶稣却弯下身,用指头在地上写字。”写了什么,没有交待。可能写什么不是重点,静默不语才是,但只属猜测。他们问多了,耶稣才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他就可以先拿起石头打她。” 然后又继续在地上画字。叙述者接下来说“他们听了这话,就从年老的开始,一个一个地都离开了,留下的只有耶稣和那个还站在那里的妇人。

耶稣在地上画了什么字?为何他们听到耶稣这么说就一个个离开?(全文

26 comments:

哇哈哈哈哈 said...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接受补选拨款的人来,叫他站在当中,然后对耶稣说:“老师,这人是在接受补选拨款的时后被捉到的。摩西在律法书上命令我们要把这样的人用石头打死。那么,你怎麽说呢?”他们说这话是要试探耶稣,要抓控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谁就先拿石头打他。”

Perng Shyang Teng said...

没有人要用石头打死接受补选拨款的人,但我们希望教会领袖能给予明确的指示,避免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这一贴,似乎又离题了!

Anonymous said...

如此看来周部长是认定接受拨款像奸淫是罪恶了。

哇哈哈哈哈 said...

Anonymous:我未留言之前,就预知有人会这样说,被我猜中,有没奖品可拿呢?

哇哈哈哈哈 said...

阿Teng:套用您那句:““个人意见”在不同立场的人眼中,都变成了“车大炮”•••”,来回应一句:“教会领袖给予的明确指示”在不同立场的人眼中,都变成了“不明确”
谁是谁非,到见主面那一天,自有分晓。

Perng Shyang Teng said...

周部长,我希望不要到见主面那天才有分晓!

哇哈哈哈哈 said...

我也希望您们早点知错,以免一错再错,再反对教会接受补选拨款,再无意中抹黑有关教会。

Perng Shyang Teng said...

反对接受拨款,并没有抹黑教会,而是希望教会不会被抹黑。

Anonymous said...

周某对我楼上的留言招架不来,只好以“预知、猜中、拿奖品”等废话避开正题,周某认输吧。
Perng回答的太好了,周某也是招架不来,哈哈,太好玩了。

哇哈哈哈哈 said...

Anonymous:我再次预知您会那样说,要不要我猜您下次如何回答?

哇哈哈哈哈 said...

阿Teng:您说“反对接受拨款,并没有抹黑教会,而是希望教会不会被抹黑。”

那我问您一个问题,请不要顾左右而言他,请直接回答,问题如下:

您为何反对教会接受补选拨款?

Perng Shyang Teng said...

唉,我第一篇文章岂不是已经写了吗?

不只是教会,我也希望庙堂、学校等组织不要接受在竞选期的拨款。原因:
1. 拒绝糖果文化,要求系统性拨款。
2. 公平竞选。
3. 法律限制。法律允许50万的竞选费用,这种糖果式拨款是国库通党库,国党不分。

身为教会的一份子,期待教会能在这议题中站在一个更超然的位置。已经拿了的拨款,算了。但如何面对未来类似的情况,则是我们要从这事件中学习的。

Anonymous said...

周某还是顾左右而言他,不敢面对正题,哈哈,又被你猜中了?下次不用猜了,就直接回应:你是认定接受拨款像奸淫是罪恶?不然你为何要用这段经文?是你在抹黑教会了。
Perng的回应真的是太好了。这下子枪手可以把枪放下来了,不用整天没事做,到处找人杀,甚至杀了教会。求主怜悯。

哇哈哈哈哈 said...

我也已经写了,关于“在竞选期的拨款”----

在战场上,这是战略,谁上台都一样用,耶稣也用。

在选战中,在朝的在选前拨款,在野的则丑化选前拨款,两者都是选战谋略。

我们不可说在朝的选前拨款是“贿款”,也不可说在野的丑化选前拨款是“恶意抹黑”,这在等于古代战场上的选战中,是正当的谋略运用,谁上台都一样用。

因为反对党丑化选前拨款谋略成功,使到您们这些对政治外行的神学家,以为那真的是“贿款” ,就盲目反对教会接受补选拨款,无意中抹黑4间堂会。

12.07.2010的诗巫三家华文报,诗华,星洲,联合,都刊登同一则消息,就是砂行动党主席黄和联律师主动参与那笔首相千万华小补选拨款分配方式。

您看黄和联律师插手首相千万华小选前拨款,他有当它是“贿款”吗?


事实证明,那不是“贿款”,加上您们也无法从圣经中证明教会接受补选拨款有错,可是您们却公然反对自己的教会接受补选拨款,认为那是错的(您在这儿说的就是一例:身为教会的一份子,期待教会能在这议题中站在一个更超然的位置。已经拿了的拨款,算了•••••),请摸摸自己的良心看看,这是不是无意中抹黑自己的教会,让她们永远挂个莫须有的罪名?

将来见主面时,您将会听到祂问您:Teng啊,你为何要公然对付自己无辜的弟兄呢?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你爱弟兄的心在那里?

哇哈哈哈哈 said...

Anonymous:

周某还是顾左右而言他,不敢面对正题,哈哈,又被你猜中了?下次不用猜了,就直接回应:你是认定接受拨款像奸淫是罪恶?不然你为何要用这段经文?是你在抹黑教会了。

(我跟您说过:“我未留言之前,就预知有人会这样说。”

我不是认定接受拨款像奸淫是罪恶。

我也没有用您所想象的经文,因为我在上面所用的不是经文,请加戴两幅眼镜看清楚,也请您去查一下,圣经中有我所列在上面的这段经文吗: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接受补选拨款的人来,叫他站在当中,然后对耶稣说:“老师,这人是在接受补选拨款的时后被捉到的。摩西在律法书上命令我们要把这样的人用石头打死。那么,你怎麽说呢?”他们说这话是要试探耶稣,要抓控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谁就先拿石头打他。””

这是我个人的文字,请不要随便把我的个人文字当成圣经。

所以我不在抹黑教会了。)



Perng的回应真的是太好了。
(犯同样错误的人赞犯同样错误的人,正常现象。.)

这下子枪手可以把枪放下来了,不用整天没事做,到处找人杀,甚至杀了教会。
(我是为被您们无意中抹黑的教会洗刷莫须有罪名。)

Anonymous said...

周某,请看看我们是在哪段经文之下讨论,也请你看清楚你是否在利用这段经文来高举自己的意念,你却无意中抹黑了教会,把“接受补选拨款”看成“淫乱”,不要狡猾的辩论了。撒但也时常利用经文,然后加添或删减或更改其中的文字,后果是得不偿失。

Perng Shyang Teng said...

周部长,

讨论又回到看原点。

不管您要用什么名字去标签或美化那行动,在我所提出的3个原因下,都是不妥当的。不(正)当的战略,我们要弃绝,不管来自国阵或民联。

我们没有“盲目”反对,也没有“抹黑”教会(教会没拿说成拿了)。我们只不过是指出其不妥之处。我体会教会的困境,在那种突发情况下,不能立时作决定,我也反对要求教会把钱退还的呼吁。然而,我希望教会领袖们,能真正厘清教会在这事上的立场,帮助我们去面对未来的挑战(会督表示会进一步更进,我仍旧在等待)。

部长,我不敢像您一般直接引用耶稣的话套在自己嘴中,好像自己是耶稣的代言人。但我可以告诉您,我爱教会的心,不会比您少!(这是题外话,只是回应您的责备)

当然,我的发言是“个人意见”,您的发言,就算引用再多的经文,也是“个人意见”(您该听过文学中的“读者回应”理论吧!),经文不一定会增加话语的神圣性,但经文会对引用的人是否引用得妥当进行批判!(这又是题外话,还不是这讨论的重点)

哇哈哈哈哈 said...

Anonymous:

周某,请看看我们是在哪段经文之下讨论,也请你看清楚你是否在利用这段经文来高举自己的意念,你却无意中抹黑了教会,把“接受补选拨款”看成“淫乱”,不要狡猾的辩论了。

(我再说一次,请您再听一次:“我未留言之前,就预知有人会这样说”。

有一句成语叫“瓜田李下”,说到有人在“李下”整理帽子,结果别人以为他偷李,可是他并没有偷,就像您们以为教会接受补选拨款有错,其实没错,错在您们还没了解事情,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并以为您们没有罪,敢敢先拿石头打无辜的接受补选拨款的教会。”。)


撒但也时常利用经文,然后加添或删减或更改其中的文字,后果是得不偿失。

(请先您去查一下,耶稣是否也引“用经文,然后加添或删减或更改其中的文字”,然后再跟我说这个,如果耶稣也同样做,恕我不愿涉及这件事的辩论。)

哇哈哈哈哈 said...

不管您要用什么名字去标签或美化那行动,在我所提出的3个原因下,都是不妥当的。不(正)当的战略,我们要弃绝,不管来自国阵或民联。
(您提出3个车大炮“原因”,要我们当圣经去遵守哦?)

我们没有“盲目”反对,也没有“抹黑”教会(教会没拿说成拿了)。我们只不过是指出其不妥之处。我体会教会的困境,在那种突发情况下,不能立时作决定,我也反对要求教会把钱退还的呼吁。然而,我希望教会领袖们,能真正厘清教会在这事上的立场,帮助我们去面对未来的挑战(会督表示会进一步更进,我仍旧在等待)。
(您大错特错了,不是等待会督,会督不是耶稣,您要自己去查圣经找答案,那是唯一的权威,阿Teng,您不要去查圣经,是不敢面对真理现实吗?)

部长,我不敢像您一般直接引用耶稣的话套在自己嘴中,好像自己是耶稣的代言人。但我可以告诉您,我爱教会的心,不会比您少!(这是题外话,只是回应您的责备)
(如果身为基督徒的我们不是代言人,那请问谁是代言人?)

当然,我的发言是“个人意见”,您的发言,就算引用再多的经文,也是“个人意见”(您该听过文学中的“读者回应”理论吧!),经文不一定会增加话语的神圣性,但经文会对引用的人是否引用得妥当进行批判!(这又是题外话,还不是这讨论的重点)

(您得罪了引用圣经的耶稣,及所有引用圣经的古圣今贤,还有您自己(若您也引用圣经)。)

Perng Shyang Teng said...

周部长,

谢谢您的纠正。是的,“代言人”一词并不能准确表达我心里的话。或许“代理”是比较准确。

对不起,您我不是耶稣,耶稣的话是圣言(祂更是道本身),您我就算引用圣经,也不能直接等同于圣言,拥有无上权威,这里头有诠释的过程。

我不认为圣经针对“接受补选拨款”有直接教导。能够找到经文以作为支撑立场的,都只是延伸引用,这当然就有假设与前提需要检视。或许,将来有机会可以另辟贴文进一步针对所引用的经文做讨论。

我提出了原因,不是圣经,也没有圣经的权威,但我相信是以“公义”的原则为基础的,而这是圣经一贯的立场。

另外,等待会督的跟进并不是把会督当成耶稣(请不要把所有事情都等同,如把会督=耶稣,把自己=耶稣),而是等待会督代表教会表达一个清楚的官方立场。

哇哈哈哈哈 said...

PART I

谢谢您的纠正。是的,“代言人”一词并不能准确表达我心里的话。或许“代理”是比较准确。
(我看您需要知道并明白这两节经文:耶稣说“当人把你们交出时,不要担心怎样说话,或说什么话。到那时后,必赐给你们该说的话,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而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面说的。”《和合修订版》太10:19-20)

对不起,您我不是耶稣,耶稣的话是圣言(祂更是道本身),您我就算引用圣经,也不能直接等同于圣言,拥有无上权威,这里头有诠释的过程。
(您这话除了非议引用圣经的我,也非议了引用圣经的使徒保罗,试想您会对他说这种话吗?您只要翻开罗马书而已,就可看到他多次引用圣经,如罗1:17,罗3:4,罗3:10,罗4:7,罗4:16-17,罗8:36,罗9:15,罗9:25,罗9:29,罗9:33•••••)

哇哈哈哈哈 said...

PART II

我不认为圣经针对“接受补选拨款”有直接教导。能够找到经文以作为支撑立场的,都只是延伸引用,这当然就有假设与前提需要检视。或许,将来有机会可以另辟贴文进一步针对所引用的经文做讨论。
(我有启示录中的耶稣典范,证明教会可以接受补选拨款,您有什么?)

我提出了原因,不是圣经,也没有圣经的权威,但我相信是以“公义”的原则为基础的,而这是圣经一贯的立场。
(我明白了,不合您的车大炮“原因”,就不是公义。)

另外,等待会督的跟进并不是把会督当成耶稣(请不要把所有事情都等同,如把会督=耶稣,把自己=耶稣),而是等待会督代表教会表达一个清楚的官方立场。
(您硬是要听会督的,不要听圣经了。若会督改天表达的不合您议程,您就会督,圣经都不要听,只听自己的。)

Perng Shyang Teng said...

1. 圣灵赐下该说的话,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冒用耶稣的名说话。《徒》4是这应许应验之一,彼得与约翰并没有冒用耶稣的名说话。

2. 或许是我的表达太差了,所以您一直读不明白。我并不非议您(或他人)引用圣经,但我并不认为圣经被引用,就有无上权威。您或许认为自己如耶稣、保罗、彼得或其它先知,所引用圣经的话也自动成为“圣经”,对不起,我不承认您我(或其他人)拥有这等同圣经权威的权柄。

3. 您说《启》中,耶稣的应许就如国阵政府所拨放的拨款应许,我觉得是对耶稣的侮辱。老约翰在教会面对罗马当局极大的迫害下,鼓励信徒们要站稳信仰立场,必得生命的奖赏。这与您的诠释差太远了。忽然间,反而觉得这样的背景反倒能用来支持“不接受”的立场。然而,兄弟,我并不喜欢这样滥用圣经!我说过了,若有机会,另辟空间讨论经文的诠释。

4. “我明白了,不合您的车大炮“原因”,就不是公义。”彼此彼此,不赞成您引用圣经的方法,就等于不赞成耶稣、保罗,也就等于离经叛道!

5. 我没有什么议程,立场也清楚得很。我希望教会领导层清楚表态,是因为在这件事上,实在不容把立场扫入地毯下。

我不需要成为最后一个说话的人,如果兄弟接下来的回应没有新的论点,这就是我在这里的最后回应了。至于您如何引用圣经支持您的立场,我还没有读过,若有时间与机会,可以就经文的诠释继续交流。

哇哈哈哈哈 said...

PART I

1. 圣灵赐下该说的话,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冒用耶稣的名说话。《徒》4是这应许应验之一,彼得与约翰并没有冒用耶稣的名说话。
(您继无意中抹黑教会之后,再接再厉,又来抹黑我,胡说我“冒用耶稣的名说话”。)

2. 或许是我的表达太差了,所以您一直读不明白。我并不非议您(或他人)引用圣经,但我并不认为圣经被引用,就有无上权威。您或许认为自己如耶稣、保罗、彼得或其它先知,所引用圣经的话也自动成为“圣经”,对不起,我不承认您我(或其他人)拥有这等同圣经权威的权柄。
(如果您不承认引用圣经拥有等同圣经权威的权柄,那您之前若有引用圣经,引用来做什么?按您的话,全都该作废。记得以后也不可引用哦。)

哇哈哈哈哈 said...

PART II

3. 您说《启》中,耶稣的应许就如国阵政府所拨放的拨款应许,我觉得是对耶稣的侮辱。老约翰在教会面对罗马当局极大的迫害下,鼓励信徒们要站稳信仰立场,必得 生命的奖赏。这与您的诠释差太远了。忽然间,反而觉得这样的背景反倒能用来支持“不接受”的立场。然而,兄弟,我并不喜欢这样滥用圣经!我说过了,若有机 会,另辟空间讨论经文的诠释。
(两者是同一模式,是无可否认的。任您如何车大炮抹黑,还是同一模式。耶稣的模式是获取人心的谋略,纳吉也是。您说,改天您“若有机 会”,将另辟空间讨论经文的诠释,到时,得请您攻破这个模式。不过,您会去进行这件事吗?看到您说了“若有机 会”留后路的字眼,恐怕又是车大炮了。)

4. “我明白了,不合您的车大炮“原因”,就不是公义。”彼此彼此,不赞成您引用圣经的方法,就等于不赞成耶稣、保罗,也就等于离经叛道!
(哇哈哈哈哈,您终于说了一句不是车大炮的话,您说得对,不赞成我引用圣经的方法,就等于不赞成耶稣、保罗,也就等于离经叛道!)

哇哈哈哈哈 said...

PART III

5. 我没有什么议程,立场也清楚得很。我希望教会领导层清楚表态,是因为在这件事上,实在不容把立场扫入地毯下。
(原来如此,不去配合您立场的的教会领导层表态,就是不清楚的,不去配合您那些车大炮“原因”等的,就是把立场扫入地毯下。原来吾等不是以圣经为本,而是以您为中心,原来您比耶稣伟大,我有眼不识太山,请受小弟一拜。)

我不需要成为最后一个说话的人,如果兄弟接下来的回应没有新的论点,这就是我在这里的最后回应了。至于您如何引用圣经支持您的立场,我还没有读过,若有时间与机会,可以就经文的诠释继续交流。
(这就是辩论输了又不肯认输的人的结语吗?如果是的话,改天我跟人辩论输了,或可拿来做借镜,请问有版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