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俗世中的上帝》(中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03)第一部分的第一篇文章中,莫氏开宗明义指出,神学只有一个主题:上帝,而这就是莫氏处理神学的出发点。由于上帝存在于祂的国度中,因此神学必须为上帝的国而建构,所以神学必然是“上帝国的神学”,也就必然是一种政治性神学。本于这样的理解,莫氏认为神学必须参与公众事务,而这种神学在面对教会时,需要有制度上的自由,及学术上的开放。因此,公共神学(或公众神学)必须关心社会中被压迫及边缘化的一群,他们必定是基督教的政治神学所关注的对象。
然而,对莫氏而言,产生自犹太教及基督教的弥赛亚盼望的西方现代性正是公共神学所要批判的。一种错误的弥赛亚观驱使人不断去掠夺,包括对大自然的掠夺,这从起初的战争殖民,到后来的科技殖民,都是一种强人弥赛亚观的体现。因此,公共神学需要对这种被扭曲的情况提出批判。莫氏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第一,重新聚焦所盼望的对象—上帝,而非夸胜主义,因为这位上帝乃是那“被钉十字架的上帝”。第二,人论的重新诠释,一种注重群体互动,为“他者”的理解。第三,重新思考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并认识上帝的临在性。这三个建议成为了莫氏在处理公共议题中的关注。
* 以上文字是我从作业中抽取出来了,省略了注脚。
2 comments:
自己也在努力着公共神学的作业。感觉不孤单。
我这个月就是活在太阳出来后,写论文;太阳下山后,完成公共神学的作业或写讲章的“非人”生活中,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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