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文章转载自思问之旅。
针对大马律师公会计划在本周末举办的信仰自由论坛,而引起巫统部长和回教组织齐声反对的事,我有话说。
一、有关人士唯恐论坛将挑起敏感的宗教课题而造成误会,那是肯定的。因为他们从来都不想正视这个问题背后的问题:人活于世,能否有完全的自由决定自己的永恒归宿?(只要他/她/他们所选择的信仰不是一个会危害他人身家性命和自己的人身安全的信仰)如果活在现代国家的人的肉身没有完全的自由,且心灵亦不能获得自由,那就恐怖了。
二、内政部长形容律师公会“玩火自焚”,并宣称不清楚律师公会举办有关论坛的目的何在,无疑在表达一种自己说成的无知,以便一方面可以推卸教育群众的责任(看来巫统不打算给民众任何一种实质意义的尊重多元的文化教养),一方面可以迎合没有精神力量和理性资源捍卫自己的信仰的一群国家宗教徒(任何一种国家宗教信徒在政权的豢养下都不会有真正意义的心灵力量)。
三、回教青年运动(Abim)批评律师公会在处理有关课题上偏向一方是一种自保且自欺的行为--为什么当回教法多次影响世俗法的时候他们都不啄一词,这时候却用非理性的说辞把自己中立化?要知道,如果他们想推广文明回教而自己不以身作则,很快的他们就会被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原教旨主义者淹没。
结论:个人肤浅的认识是,当人们可以利用所有的理性资源,并在一个安全的空间思考所谓的敏感课题时,那才是一种公民社会精神的实质成长之日。当权者不给人们这个空间,其实只是说明了他们想自己统治下的人民继续活在被说成的禁忌中,以方便他们把人民界分为各个小群,进而逐个击破。所以我们希望律师公会在这个关键时刻用最温和的方式继续这个社会教养工作以推进公民社会的成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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