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勤在他的部落格写了一篇《如何谈恋爱才合乎中道?》。我不知道他指的是谁,也不用去猜,反正不是说我就是了!
如何把恋爱谈得合乎中道?这个真的很难说。先别谈如何,而是先要问,合乎谁的中道?我没有什么经验,似乎也不能多说,要不然灵恩的朋友骂我没经验,只懂得说,谈恋爱的朋友也会如此骂我了!哈哈!
虽然如此,我认同向勤的质疑,我们喜欢把上帝的大名搬出来,好像只要奉耶稣的名,什么都可行(别告诉我圣经基础是《腓立比书4:13》,我只会叫你好好读经)!谈恋爱就谈恋爱啦,为什么总喜欢说那是拥有“上帝的印证”呢?难道这样说,会为恋爱增加合法性?或是神圣性?如果《雅歌》的主题真的是歌颂爱情,而当中却一次也没有提到上帝的名字(8章6节的《和合本》翻译是误译,希望《修订版》会纠正过来),我们也不需要太紧张,经常把上帝的圣名搬出来吧!要不然,有了上帝的印证,应该不可能没有美好结果的,否则上帝就是作假见证了。
向勤在他的文章中提出了3道问题:
1. 上帝印证的感情会不会影响当事人的日常生活作息?例,读书的读不下书,工作的无心志业。
2. 上帝印证的感情会不会影响当事人与他/她的人际网络的健康发展?例,交了女朋友的你或交了男朋友的他与昔日的同志战友分道扬镳,众叛亲离。
3. 上帝印证的感情会不会让人产生迷恋?例,每天两个人都腻在一起而过份亲密。
这三个恋爱中的现象都是需要处理的,但我却不认同他问问题的方向。如果答案是“否”,这是否意味着所有这样的恋情,都是上帝的印证?无论如何,他是为了批判,要帮助提问题的人去反思。但是,既然不认同不分轻重就提上帝的印证,我会认为这样的问题也不合适!
至于那三个现象,以后再谈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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