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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斯里卡立(Khalid Ibrahim)和回教银行的纠纷,让我回想起在二十五年前我自己本人与同一家银行的纠纷。实际上有两次的纠纷,两者相隔十年。
第一次是在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我向他们借的三笔贷款,每笔贷款是五十万令吉,因此全部总额是一百五十万令吉,为了获得这笔贷款,我把三个产业抵押了给他们。其中两个是在瓜拉登嘉楼的店屋,第三个是位于孟沙的一座三层楼洋房,坐落在一块一万英亩的地皮上。每个产业的价值是五十万令吉(提醒你,那是在八十年代)。
可是回教银行不能贷款给我,他们说,他们只能与我成为合作伙伴,他们在产业的收购中成为你的伙伴。这家银行所做的是,向我购买了这三个产业,其实这本来就是我的产业,他们接着再卖回给我。(全文)
第一次是在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我向他们借的三笔贷款,每笔贷款是五十万令吉,因此全部总额是一百五十万令吉,为了获得这笔贷款,我把三个产业抵押了给他们。其中两个是在瓜拉登嘉楼的店屋,第三个是位于孟沙的一座三层楼洋房,坐落在一块一万英亩的地皮上。每个产业的价值是五十万令吉(提醒你,那是在八十年代)。
可是回教银行不能贷款给我,他们说,他们只能与我成为合作伙伴,他们在产业的收购中成为你的伙伴。这家银行所做的是,向我购买了这三个产业,其实这本来就是我的产业,他们接着再卖回给我。(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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