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27】 ὃν προέθετο ὁ θεὸς ἱλαστήριον διὰ πίστεως ἐν τῷ αὐτοῦ αἵματι...
【ESV】 whom God put forward as a propitiation by his blood, to be received by faith...
【NAS】 whom God displayed publicly as a propitiation in His blood through faith...
【NIV】 God presented him as a sacrifice of atonement, through faith in his blood...
【NKJ】 whom God set forth as a propitiation by His blood, through faith...
【NRSV】 whom God put forward as a sacrifice of atonement by his blood, effective through faith...
【和修版】 上帝设立耶稣作赎罪祭,是凭耶稣的血,藉着信。。。
【和合本】 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
【新译本】 神设立了耶稣为赎罪祭,是凭着他的血,借着人的信。。。
【标准本】 神预先定下耶稣为平息祭,是用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
【现中本】 上帝不惜牺牲基督,以祂为赎罪祭,藉着祂的死,使人由于信祂而蒙赦罪。。。
【吕振中】 这耶稣,上帝显然立为除罪法,凭着人的信,本着耶稣的血。。。
【思高本】 这耶稣即是天主公开立定,使祂以自己的血,为信仰祂的人作赎罪祭的。。。
今早为这段经文(3:21-26)进行分析时,赫然发现翻译这一节的挑战性!在希腊文原文,“信”本身是没有主词,中文圣经,除了《和合本修订版》,其它版本全把这“信”归给人,导致上帝的义是透过耶稣的血,并人的信靠来显明。《和合本修订版》之立场改变是值得注意的。英译本中,NIV尝试跟随希腊文的结构,把“信”放在前头,成为“对祂之血的信心”。其它译本,虽然不像中文版把“人”加进去,但似乎也暗示信的主词是人。这段经文是否有其它翻译(或解释)的可能性呢?
在这段经文中,22节及26节有另两个类似的片语。22节,διὰ πίστεω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 可以被译为“因信耶稣基督”(受词所有格 objective genetive),或“藉着耶稣基督的信实”(主词所有格 subjective genetive)。26节也类似。以上所列出之中文译本(除了《和修本)保持了含糊性),其它都是接受“因信耶稣基督”。但若翻译为后者,论证方面更强,而且更为一致。
22节:上帝的义,藉着耶稣基督的信实加给一切信的人。
25节:上帝设立耶稣作赎罪祭,透过在祂的血(显明)之信实(through the faithfulness in His blood),要显明上帝的义。
26节:...让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藉着耶稣之信实的人为义。
把25节也译成基督的信实,这就能说明,上帝的义透过基督的救恩所显明的信实,就完全的显明了。
这是自己尝试翻译第25节时,在参考不同译本及原文的初步尝试,还需要看看一些注释书,但我相信这方向是可能的。
关于διὰ πίστεω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 这片语的讨论,可以参考江丕盛:“既是因信称义,耶稣的信与我何干?”《圣经的人生:冯荫坤博士七十寿辰庆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神学院,2007),页209-234。更详细的资料可参Richard B. Hays, The Faith of Jesus Christ: The Narrative Substructure of Galatians 3:1-4:11, 2nd edition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2), 特别是第IV及第V部。
我也偏向「耶穌基督的信實」的理解!
ReplyDelete没有提到人的信,那么,无怪乎,有一些神学家,在推广普救论...
ReplyDelete不惑兄,你也是研究罗马书的,是吗?
ReplyDelete不肖兄,
ReplyDelete你需要走得那么远吗?况且这也不是建立普救论的依据,第5章则有可能。
谁说没有提到人的信呢?在22节:上帝的义,因着耶稣基督的信(实),加给一切信的人!
况且,1:5也说,福音是要叫人信而顺服的。
我们只是说,在这一段中,翻译为“基督的信实”是更符合经文脉络的。
不敢說是研究羅馬書的,我是搞跨科際研究的,是從華人教牧的角度看華人教會中的勢:透過易傳和保羅神學來剖析。
ReplyDelete羅三21-26曾是興趣經文之一,但放不下論文裡,可能九月份有一個會議,是以華人基督徒的聖經解經為中心的,到時會和與會者分享A Cross-cultural Linguistic Hermeneutics of Rom 1:16-17 as a So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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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我的觀點認為恩情、信義、恩義與保羅所談的義和信實,透過舊約的語庫,可發與中文有語境之相合之處。我猜我的觀點會接近Michael F. Bird 在 Introducing Paul一書所談的接近吧!不過,google上沒有得讀此書,本院圖書館又沒有,又不想花錢買。
有關耶穌基督的信實,文章有許多,記得我的一則部落格也曾轉載某博客的bibliography. 有需要可以查一查。
不惑兄,
ReplyDelete是的,关于这方面的讨论,我在部落格上也有留意到。
你的论文方向是蛮精彩的,期待你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