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院最近比较安静,大部分同学都回家了,剩下的是少数留下来把功课完成及写论文的。我是属于后者。我的朋友水方人子告诉我,写论文不能急,若每天能写500字,已经是很不错的进度了(不知道这是否是他的指导老师告诉他的)。每天500字,10天就5000字,大概是一章(chapter)的篇幅了,嗯,有道理。
昨天,我写了1149个字,另加11个注脚,共两页半。如果按我朋友的标准,我应该是超标了,今天可以休息了!昨天主要是论证《林前》第9章在8-10章中的位置及功能。另外,到底9:24-27是属于前面的讨论延续,还是属于接下来的论证呢?经过一些阅读与思考,我选择了后者。我的理由如下:
a) 9:23可以很合理的成为了保罗在这一章中讨论其使徒身份与权利,及如何放弃权利的结束。
b) 9:24-27以地峡运动会为背景,谈及如何参与运动项目,以致能得着冠冕,这更与接下来以色列民在旷野的失败经历相呼应。
c) “你们不知道……”(Οὐκ οἴδατε,9:24)呼应“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Οὐ θέλω γὰρ ὑμᾶς ἀγνοεῖν,10:1)。
d) “免得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而被淘汰了”(9:27),对应10:1-5中,以色列民经历了许多,却倒毙在旷野,被“淘汰了”。
写完这一段后,才发现我为自己制造了麻烦!为什么呢?本来这一章(论文)只需要处理《林前》10:1-11:1,现在反而要加上这一段!哎哟!
注:关于这一段经文之学术问题,可参Sumney的简短整理,
Jerry L. Sumney, “The Place of 1 Corinthians 9: 24-27 in Paul’s Argument,” JBL 119/2 (2000), 329-333。
哈哈,如果从学期开始就这么写,500字也不真的绰绰有余吗?
ReplyDelete保罗有话说:“我所愿意的善,我不去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反而去做。”(罗7:19)
ReplyDelete水方人子的指导老师没有教他一天写500字,而是“只要有写就好。”最要紧,写的好;看的人不烦恼。
ReplyDelete哈哈,我这篇论文,不论写得好与否,看的人都会烦恼!
ReplyDelete真想参与PS 的研究,可惜,保罗的气质,书信的文体,和我本人的气质,相去太远,接不上轨....哈哈,,
ReplyDelete时常觉得,若果有人,在讲道时,讲课时,讲保罗书信,可以讲到精彩感人,那一定,叫小生佩服得五体投地....
加油....
不肖生,或许你可以从《加拉太书》入门,注意保罗的真性情,你可能会共鸣!
ReplyDelete我从小都钦佩保罗,读他的书信.以前,全部人都是看,陈终道写的那套,,,哈,
ReplyDelete但是,自从三年前,接触到文学诠释,我就找到真我,找到我灵魂的归宿,以致,万劫不复,,,
我气质是浪漫主义,比较接近,福音书呈现的耶稣,远离书信呈现的保罗,,,
哈哈,是的,我们都是看陈终道,Barclay长大的!无论如何,我觉得他们确实努力了,也服侍了他们那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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