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6, 2008

认罪之痛,记牢或忘记呢?

场景:一个惯性醉酒,甚至把妻儿的家用、奶粉钱都拿去买酒的酒徒,跪在抓狂的妻子面前痛哭认罪,并答应不会重犯这过错。然而,这已是第N次的承诺!

卢云说:记着痛(认罪的痛),是叫自己不要重犯!(这是一位朋友告诉我的,我本身对卢云并不熟悉。)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罪与罚》第一段,第二节中则这样说:一个无耻卑鄙之徒,什么都能忘记!

反思:
前几天读到《罪与罚》的那一段,内心的思绪叫我回想起好友所分享的卢云之语。内疚,我们都曾经经历过(或许你现在正在经历),痛哭认罪也是一些人拥有的经验。当我们真的意识到自己错了,那种认罪的痛苦是真实的。卢云说,要牢牢记着这痛苦,好叫下次要重犯时,这痛苦成为一个悬崖勒马的提醒。然而,陀氏似乎更明白人性,我们就像一个无耻之徒,太容易忘记了!

在这两者之间,我想起保罗,他曾经苦苦挣扎,“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然而,他知道了那唯一的方法,“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7:24-25)或许,重点并不在于记牢或忘记,而是生命本质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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