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20, 2008

再谈“去”与“回”之间!

曾经在这里转载Yam的一篇探讨粤语“返”、“回”、“去”之间的应用与分别。今天,从Benjamin那儿读到他的回应,也在这里转载,让大家看看来自台湾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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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Yam的〈返、回、去〉,我以台灣華語/普通話使用者的經驗和角度,分享關於這幾個字的一些「默想」。首先,在台灣我們會將「返」與「回」區別開來。語義上兩者雖無不同,但使用上,「返」多見於書寫型式,且使用於較「高」層次(如「返鄉」、「返國」),而「回」才是口語中、一般範疇中較常用的字。「回」字蘊涵的歸屬感,應是不言可喻。

以「家」為例,朋友可以(過)去我家或(過)來我家,但僅有這個家的成員有資格作「回家」一詞的主詞。換言之,我可以「回」我家,你只能「去」或「來」我家;你可以「回」你家,我只能「去」你家。與「家」相比,「公司」或「學校」提供的歸屬感就不那麼強。以「公司」為例,「去」公司或「來」公司都是常見的用語(視說話者與說話對象的所在,決定用「去」或「來」)。仔細想想,「回」公司似乎只在兩種情形下會被使用,即「暫時離開」公司和「較長時間、非規律性離開」公司之後。「暫時離開」是指,同一天當中,已經去過公司,之後離開公司外出(吃午餐或拜訪客戶等),然後再到公司時,會用「回」;如「待會什麼時候回公司?」「我和客戶吃完午餐就回去。」此外,「較長時間、非規律性離開」是指,如請了長時間休假後,重新開始上班時;如「請了兩禮拜的假,該回來上班了吧?」或「我已經來蘇格蘭度假三禮拜,實在放心不下,真想趕快回公司看一下。」至於一般、規律性的離開之後,如週一下班後週二上班,或週五下班後下週一上班,只會用「去」或「來」,不會用「回」。以教會而言,每週日去作主日禮拜屬一般、規律活動,我們會用「上」教會或「去」教會。但若某人曾經長時間深入參與,建立起教會一分子應有之歸屬感,之後卻離開教會,我們會勸他「回」教會,或「回」到上帝面前。

這樣看來,台灣的我們應該並非「很抗拒歸屬的感覺」,亦非「時刻醒覺自己跟那個地方沒有關係」。對學校或公司,我們仍是有歸屬的,所以我們會說回學校或回公司,但不會說回(沒去過的)深圳。但另方面,學校或公司雖也要求歸屬,卻不能與家族或國家等量齊觀。在家族主義或國族主義(nationalism)的支配下,家與國才是我們身分認同的來源,是我們最主要的效忠對象。(至於家與國何為固有何為派生,或家族主義對企業文化的正反面影響,就是另外的題目了。)若要給這種歸屬感一個名稱,我會稱它為親疏有別的多層次歸屬。「親疏有別」中的「疏」不表示「無」卻仍是「有」,而「多層次」之不同於「多重」在於親與疏之間無法相提並論。

至於香港人之不斷尋找多重的、甚至是想像的歸屬之論點,我並不懷疑。我好奇的是,香港以外(如廣東)的粵語使用者,是否也不斷在「返」回不同的歸屬地點?若然,以香港特有的歷史情境在解釋「返」字使用的這個論證,說服力或許就得打些折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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